安宁距昆明主城区28千米,1995年撤县设市,辖7镇、2街道办事处,人口31万。地处东经102。8’~102。37’,北纬24。31’~25。6’。南北长约66.5千米,东西宽约46.4千米,总面积1321平方千米。东面和东北面与西山区接壤,西面和西北面与禄丰县交界,南面和东南面与晋宁县相连,西南面与易门县毗邻。平均海拔1800米,年平均气温14.7。C。安宁区位优越、交通发达,320国道直通缅甸,昆安、安楚高速,成昆铁路等穿境而过,安晋高速、昆广铁路复线已开工建设,柏油路直达各行政村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安宁距昆明主城区28千米,1995年撤县设市,辖7镇、2街道办事处,人口31万。地处东经102。8’~102。37’,北纬24。31’~25。6’。南北长约66.5千米,东西宽约46.4千米,总面积1321平方千米。东面和东北面与西山区接壤,西面和西北面与禄丰县交界,南面和东南面与晋宁县相连,西南面与易门县毗邻。平均海拔1800米,年平均气温14.7。C。安宁区位优越、交通发达,320国道直通缅甸,昆安、安楚高速,成昆铁路等穿境而过,安晋高速、昆广铁路复线已开工建设,柏油路直达各行政村。